今天晚上深圳衛視的城市紀錄節目報道了這次事件,這就是真相:
2月22日中午,
死者與同學外出進食,回到學校,被一個德育主任攔住(不知是否吳明高),因為遲到以及“雞腳褲”
,在學校門口罰站“示眾”
一個小時。
13:40,被叫去德育主任室,與吳明高發生激烈爭吵
13:58,從德育處出來
14:00,初一(2)班的體育課上課
14:06,從高處跳下,撞到宣傳欄後摔到花盤,
急救無效,當場身亡。
對於這樣一件事情,我感到相當無奈。
學校有無必要大抓“雞腳褲”
,我很質疑。
僅僅為了一條雞腳褲斷送自己寶貴人生,我同樣很質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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